在美國,醫生必須遵循“以患者為中心”的醫療服務原則,每位醫生在入職時,醫院都會發給其一本小冊子,里面通過12條醫患溝通清單(以下簡稱清單),指導醫生如何與患者進行交流。
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,美國“以患者為中心”醫學研究所就提出了醫患溝通的4項基本原則,即維護患者尊嚴、與患者共享醫療信息、鼓勵并支持患者及其家屬參與到治療中以及虛心接受患者的意見。2004年,一位名叫薩利的患兒母親,根據自己孩子的就診經歷,提出了更為細致的醫患溝通改善建議,并將其刊登在報紙上,引起了醫學界的廣泛重視。隨后,在美國醫學專家伯威克的倡導下,美國各大醫院逐漸形成了現在的清單:1.進入候診室或病房前先敲門;2.與患者及其家屬進行眼神接觸;3.詳細地進行自我介紹;4.解釋每項檢查的過程與目的;5.嚴格遵守感染控制條例;6.保持愉悅的語氣并微笑;7.詢問如何稱呼患者;8.詢問如何稱呼患者家屬;9.詳細介紹診療計劃;10.傾聽患者及其家屬的意見;11.重視患者提出的問題;12.保持良好的接診態度。
據悉,美國的醫院會為患者提供“病后服務”——定期回訪患者、詢問其對醫生的滿意程度、醫生是否認真執行溝通清單等。 |